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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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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生态公益林法律保护的几点建议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生态公益林从经营管理目的上是区别于商品林的,它是指以防护为主要目的和以国防、环境保护、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生态公益林的经营管理目的不同于以生产木材、生产燃料和生产果品等为主要目的的用材林、薪炭林和经济林等商品林。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修改以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把森林分为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特种用途林五大类,并规定国家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提供生态效益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森林资源、林木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这就从…  相似文献   

2.
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后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简称森林法,下同)第八条第六款规定:“国家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提供生态效益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森林资源、林木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山东省是各种防护林、特种用...  相似文献   

3.
GPS在林业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的应用案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重点公益林是指生态区位极为重要或生态状况极为脆弱,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以提供森林生态和社会服务产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2004年,我国正式建立了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将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纳入国家公共预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开始付诸实施,标志着无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向有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的重大转变。吉林省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是2004年开始实施的。按中央要求,区划界定重点公益林4000多万亩,制定多项法规和措施,确保补偿制度落实到位。两年的实践表明,重点…  相似文献   

4.
<正>生态公益林是以发挥森林生态效益,维护和保持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和丰富自然景观,提高人类生活质量为主要任务的森林类型。按照森林林种分类主要包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防护林是以防护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丛,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特种用途林是以国防、环境保护、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  相似文献   

5.
国家重点公益林是指生态区位极为重要或生态状况极为脆弱,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以提供森林生态和社会服务产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目前,巴州区划界定重点公益林面积81.39万公顷(1220.87万亩)已全部纳入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范围。  相似文献   

6.
森林根据发挥的主导功能不同,可以划分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两大类。生态公益林是以发挥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为主导功能的森林。而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是指生态区位极为重要或生态状况极为脆弱,对国土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以发挥森林生态和社会服务功能为主要经营目的的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本文主要对阳朝乡国家级公益林的现状,以及公益林的区划和管理对当地林农经济生活的影响进行了详细的调查,通过对现状的调查分析,提出了增加补偿资金、进行合理区划调整、加大精准扶贫力度等具体解决办法。  相似文献   

7.
为指导各地开展林业分类经营工作,做好国家公益林与地方公益林的事权划分,国家林业局制定的《国家公益林认定办法(暂行)》3月13日颁布施行。 公益林是指以发挥生态效益为主的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国家公益林是指依照《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的规定,由国务院林业主  相似文献   

8.
正国家级公益林是指分布在我国生态区位极为重要或生态状态极为脆弱的地区,对国土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为了保护好森林资源,更好地改善生态环境,国家林业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森林分类区划、经营、管理工作,为森林分类经营管理体制奠定了坚实基础。2001年,国家林业局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了11个省市区为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试点省,对所辖区范围内的国家级公益林进行区划界定,中央财政也开始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相似文献   

9.
自2001年起,国家开始在山东省文登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从两年的实践工作来看,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对全市森林,特别是重点防护林、特殊用途林的保护和管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森林保护工作达到了历史最好水平。我们认为探索一条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最佳生态公益林管护模式,对森林资源进行有效地管理,是发挥国家森林生态补助资金最大效益的关键。经过20多年探索文登市实行了3种生态公益林管护模式。1.传统的分散型模式。这种管护模式就是根据防护林分布地点,就近选择护林员,就地划片管护,护林员实行分散型管理。建国以来,文登市…  相似文献   

10.
于东海 《中国林业》2009,(14):57-57
生态公益林是林业分类经营中按森林多功能利用原则划分的一个大类,是指以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存物种资源以及科学试验、森林旅游、国土保安等需要为主要经营目标的森林和灌木林,是由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组成,具有功能的不可替代性、实施的强制性、再生产的低效性及资源的稀缺性等特殊性。生态公益林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以满足自然生态需求和社会生态需求为主体功能,在经营目标、效益与功能等方面都与商品林存在着明显的差别。生态公益林是人类生态环境服务功能等生态屏障的提供者,它的建设应客观地反映地带性森林生物多样性的基本特征,培育近自然的、健康、稳定、能持续发挥多种生态效益的森林,这是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目标,是可持续经营的基础。尤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应遵循自然规律,用科学原理指导生态公益林建设,用科学的方法促进生态公益林建设健康稳定发展。  相似文献   

11.
建立森工林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艾连和 《林业科技》2005,30(1):60-62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同现行的育林基金制度一样,是对营造林木和森林资源进行保护和管理的一种投入,同时它又具有相对的特殊性。其目的就是要保证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等生态公益林建设快速发展,并使其由单纯的部门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和全社会行为,从而为以生态建设为主体的林业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也为林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相似文献   

12.
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助政策是法律所规定的。《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已明确规定“国家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提供生态效益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森林资源、林木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2001年国家林业局选择了11个省(区)的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进行第一批试点,湖南省是国家安排试点工作的重点省份,试点面积达200万公顷,占全国总任务的15%,郴州是湖南安排试点工作的重点地区,试点面积达24.8万公顷,在全省排第二。我市第一批试点安排8个县(市、区)和一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莽山)。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助,是一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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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级公益林是指依据《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划定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第三条国家级公益林管理遵循"生态优先、严格保护,分类管理、责权统一,科学经营、合理利用"的原则。第四条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应当纳入  相似文献   

14.
生态公益林是以发挥生态效益为主的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它的建设以满足国土安全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公益事业需要为目的,是一项服务社会、全民受益的公益事业。  相似文献   

15.
赵德刚 《中国林业》2011,(11):57-57
生态公益林指生态区位极为重要或生态状况极为脆弱,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以发挥森林生态和社会服务功能为主要经营目的的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建设和保护好生态公益林是优化林业生态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本文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克斯林场生态公益林建设与管理现状,总结经验,提出发展生态公益林建议,以实现生态公益林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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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分类经营是根据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把森林中的一部分生态区位重要的林分划定为公益林(包括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国防林等),其目的是以生态效益为主;再把一部分立地条件较好的林分划分为商品林,以经济效益为主,对两种类型的林分分别采用不同的管理方法。实施林业分类经营对于深化林业改革,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和产品结构,科学配置林业生产要素,提高林业生产力、管理水平和林业综合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7.
浙江省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及发展对策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通过对浙江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工作状况及其建设成效的总结分析,指出了当前浙江省生态补偿标准低、群众认识还不到位、经营采伐难度大、管理机构及法律体系不健全等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提高补偿标准、提高林分质量、建立生态公益林管理法律制度等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8.
生态公益林是指生态区位极为重要或生态状况极为脆弱,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以提供森林生态和社会服务产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相似文献   

19.
努力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科学性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环境经济学原理表明,环境污染具有外部性特征,造成明显的外部不经济,必须通过征收税费等方式加以限制,使控制污染变成企业的自觉行为。同时,生态建设具有明显的外部经济,“前人栽树,后人乘凉”,“一人栽树,大家乘凉”,如果不从制度上对这种外部性的提供者给予必要的补偿,生态建设难以进行,获得的生态建设成果也将难以巩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提供生态效益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森林资源、林木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相似文献   

20.
湖北省生态林业建设在全国生态林业体系中具有特殊地位.其森林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的实现形式主要有两种.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加快林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和尽快建立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是主要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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