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6 毫秒
1.
信息动态     
为什么公证债权文书可以依法直接执行?律师说法: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  相似文献   

2.
0.前言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方的行为或者其它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做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相似文献   

3.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作为动物防疫违法行为的处罚机关,在遇到当事人拒不履行罚没款缴纳义务时,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文按照时间顺序重现了一起动物防疫行政处罚案件从申请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完毕的全部流程,详述了案卷整理、催告程序、申请非诉裁定、行政裁定告知、申请非诉执行和执行结案等操作步骤,并分析了可能出现的问题和补救程序,以期为今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供思路。  相似文献   

4.
对动物卫生管理相对人的强制执行措施,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强制执行动物卫生管理相对人履行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和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具体执行手段.动物卫生管理相对人没有自动履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确定的行政义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和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并为人民法院接受后,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以对被执行动物卫生管理相对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相似文献   

5.
梁威 《山东饲料》2013,(36):136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确立与完善,国家金融市场的蓬勃发展,公证机构在规范经济活动、调整民事经济关系、防范金融风险、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尤其是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及应用。对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使追偿借款的文书不必经诉讼程序直接具有强制执行力,对于保障债权人的利益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在实务中却存在许多问题。本文从办证程序入手,针对强制执行公证办理实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2017年,甘肃省夏河县农牧林业局对一起经营假兽药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依法立案查处。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当事人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义务,执法机关申请人民法院进行了强制执行,案件执行完毕。本文通过对案件来源、查处过程和申请强制执行情况进行了讨论,梳理了假兽药认定和违法所得核算的相关依据,明确了申请强制执行的业务流程,为切实加强农业行政处罚管理,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措施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7.
合同除有效的和无效的以外,还有一些合同处于不稳定的状态,既不能归入有效合同,也不能归入无效合同,这类合同的当事人,有权依法请求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可以撤销的合同有以下两种:一是当事人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这主要是指:1、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如合同的性质,当事人的资格,标的物品的品种、数量、规格等有错误认识,从而形成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饽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2、这种错误认识对当事人作出判断,表示意思有重大影响。第二是显失公平的合同。所谓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  相似文献   

8.
<正>答:1.成立清算组的农民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申请书》;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或农民合作社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或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清算组刊登公告的报纸或其复印件(依法免除公告义务的不提交)、清算组全体成员签署的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条规定了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的原则,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理解本条的含义:  相似文献   

10.
法律问答     
景龙 《山东饲料》2004,(12):33-33
工头席卷钱款而去,我们咋办?债权公证文书是否具有禁诉的效力?  相似文献   

11.
行政处罚决定书(简称决定书)是处罚机关出具的载明对当事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有关内容的法律文书和书面证明,也是被处罚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以及处罚机关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依法强制执行的依据。探讨决定书的规范填写和注意事项,对于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障依法行政、减少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的动因、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为此,《动物防疫法》实施后,笔者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9条等规定,就一般程序中动物防疫监督决定书的填写注意事项,体会如下:1填写…  相似文献   

12.
继承公证是民事公证中比较常见和复杂的一项公证业务,也是公证机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一项公证业务,多年来,各地一直按照司法部规定的文书格式为当事人出具继承权公证书,对社会稳定家庭和睦发挥了应有贡献。  相似文献   

13.
传真:0833-7496073主持人刘继业熊雪勇联系电话64194619我国饲料生产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建议行政处罚决定书(简称决定书)是处罚机关出具的载明对当事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有关内容的法律文书和书面证明,也是被处罚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以及处罚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探讨决定书的填写规范和注意事项,对于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障依法行政、减少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的动因、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为此,<动物防疫法>实施后,笔者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9条等规定,就一般程序中的动物防疫监督决定书的填写与注意事项,体会如下:  相似文献   

14.
周杨 《山东饲料》2014,(24):76+99
公证法在法律层面上确立了公证文书的效力,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经济行为也依赖着公证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公证机构所面临的真实性风险空前加大。公证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公证文书效力的来源和保证。面对着当事人用不真实的证明材料,和虚假的主体骗取公证书的现象愈演愈烈。公证机构要重新审视“真实性”审查的重要性与严峻性。  相似文献   

15.
如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宁夏李新问:去年,我在与李某联手做牛羊肉贩运的生意中,李某欠我的货款14万元,多次催要不付。最近听人说他要变卖财产迁往外地居住。为了防止他有意赖账,我准备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请问,我应该向何地法院申请?宁夏银川司法局李文成律师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相似文献   

16.
动物卫生行政法律文书生效后,大多数动物卫生管理相对人是能够自动履行行政义务的,而无须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也有一些动物卫生管理相对人法制观念不强,无视法律尊严,拒不执行生效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所确定的行政义务,这就需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似文献   

17.
动物卫生行政法律文书生效后,大多数动物卫生管理相对人是能够自动履行行政义务的,而无须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也有一些动物卫生管理相对人法制观念不强,无视法律尊严,拒不执行生效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所确定的行政义务,这就需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似文献   

18.
周贤森 《蜜蜂杂志》2008,28(7):30-30
上诉指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与裁定,在法定期间,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诉讼行为.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上诉后的二审裁判为终审裁判.上诉可分为刑事上诉、民事上诉、行政上诉.  相似文献   

19.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拒绝履行又不提起复议或诉讼的,何时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呢?《行政处罚法》和农业部的《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定的不明确。笔者在与同行和法院的同志商讨时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是:认为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15天后即可提起强制执行申请。理由是: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5、46、51条规定精神,行政处罚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无论当事人是否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处罚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未经法定程序批准是不停止执行的。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  相似文献   

20.
在我们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到继承公证事项。继承权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该公民有继承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上述公证被继承人无遗嘱涉及法定继承和继子女继承和养子女的代位继承等问题。继子女、养子女在现代社会十分常见,由于父母一方离婚或死亡,双方或一方再行结婚,子女同其生母或生父再婚后的夫或妻即为继父母子女关系或收养养子女,通过对继子女、养子女继承权问题浅析问题的理论探讨.以期在现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从理论上能形成一个较为合理的逻辑模式,目的是正确解决实践中继承开始后继子女、养子女继承权的问题。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