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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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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形式,通过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方式,保证培育新品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新品种拥有排他的独占权。1997年10月1日我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1999年4月3日我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简称UPOV)公约1978年文本,经过5年的实施与发展,目前已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符合国际标准的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为了对我国在植物新品种保护方面取得成就给予肯定,有意促进我国加入UPOV1991年文本公约,更加有效地保护育种者利益,UPOV于6月12日至13日在北京召开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91年文本…  相似文献   

2.
我国加入UPOV公约1991年文本需要研究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我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1997年 3月 20日,我国颁布了第一个农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1999年 4月 23日,我国正式签署<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 1978年文本),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 (UPOV),成为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第 39个成员. 2000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种子法>进一步明确规定 ,我国实行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条例>实施 6年来,有关的配套规章制度和体系建设已初具规模,对我国农业发展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尤其在促进育种技术创新、推动育种行业产业化、优化育种资源配置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当前,我国也正面临着加入 UPOV公约 1991文本的压力和挑战.  相似文献   

3.
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进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于1997年3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1999年6月16日农业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标志着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在我国开始正式实施.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  相似文献   

4.
1997年3月20日我国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使植物新品种保护走上了法制轨道,为农业技术创新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经过两年筹备,我国于1999年4月23日正式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成为其第39个成员国。同一天,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正式启动实施《条例》,开始受理来自国内外的品种申请。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进一步明确规定,在我国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从而使我国农业领域的这一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逐渐完善。  相似文献   

5.
中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状况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近些年来,我国加强了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1997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1999年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现从立法背景、《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要点和条例实施的进展三个方面,介绍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状况.  相似文献   

6.
关注     
<正>2016年4月23日,是我国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17周年纪念日。而在国务院制定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农林业的重点发展方向之一是种质资源发掘、保存和创新与新品种定向培育。那么,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之路该怎么走?如何提升业内外的品种保护意识?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业内专家及企业,窥一斑见全豹,以期探寻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有益尝试。  相似文献   

7.
UPOV1978文本与1991文本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植物新品种保护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特有形式,在我国属于方兴未艾的事业。1997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实施和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的发布,标志着我国正式开始了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UPOV公约及成员国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其法文第一个大写字母缩写为“UPOV”),是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其总部设在瑞士的日内瓦。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是根据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建立的。UPOV公约于1961年在巴黎通过。从此,植物新品种育种者知识产权保…  相似文献   

8.
林琼 《种子科技》2004,22(5):267-269
1997年10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称<条例>),1999年4月23日我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同年6月农业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以下称<实施细则>).截止2004年5月30日,近5年间农业部共受理植物新品种权申请1 500余件,授权465件,申请量已跻身UPOV成员国前10名.随着授权品种数量的迅速增加,植物新品种保护日益成为种子管理工作的重点.但是,由于我国建立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时间不长,对<条例>的宣传、普及程度不够,各地在处理新品种管理事务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概念模糊、界限不清的现象.本文就行使品种权的两个重要行为--许可实施与转让进行分析,澄清混淆之处,供大家参考.  相似文献   

9.
几年,我国花卉产业快速发展,但主要花卉新品种培育严重滞后,缺乏具有未经育种者授为此,在国1991年文本优势暨植物国家林业局新品种保护办公中国花卉协会联合召开了知识产权保护座谈邀请国内一些花卉企业负责人以及政府、协就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献计献策。植物新品种保护是参与国际魏殿生(国家林业局造林司司长):新品促进花卉事业的发展。实施新品种保通过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研发,周而复始,形成良性循环。据调查,使用植物新品种一般可给生产者增加30%到60%的收益。实行植物新品种保护还是参与国际竞争的必要环节。如果我国不对植物新品种进行保…  相似文献   

10.
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取得显著进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取得显著进展.6月11日,农业部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五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河南厅召开.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副秘书长沃尔夫·爵顿先生和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农社司、国家林业局科教司等有关部门领导出席会议并讲了话.农业部副部长张宝文在讲话中说,从1999年到今年5月31日,农业部5年内共受理植物新品种权申请1566件,授予品种权数量达到465件,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在促进农作物育种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方面的成效日益显著.(讲话全文另发)  相似文献   

11.
关于农业植物新品种命名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讨论了当前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中品种命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根据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中植物新品种的命名原则和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五年的经验对农业植物新品种的命名提出了改进意见.  相似文献   

12.
林琼 《种子世界》2003,(12):6-7
1主要进展 1.1法律体系日臻完善 1999年4月23日我国正式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成为第39个成员国.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启动实施,开始受理来自国内外的品种权申请.1999年6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颁布施行.随后,<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规定>、<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代理规定>、<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繁殖材料保藏中心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以及数十种申请文件相继出台.  相似文献   

13.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原动力。为了积极应对加入WTO之后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有效构筑国家种质资源保护壁垒、促进我国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我国于1999年4月23日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并正式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为了促进植物育种研究和新品种开发事业的迅速发展。  相似文献   

14.
林业植物新品种权是林业知识产权的主体,是林业科技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是提升我国林业科技创新水平,增强我国林业实力,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国家林业局对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十分重视,早在1997年就成立了植物新品种保护领导小组及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2001年批准成立了1个植物新品种测试中心、5个分中心、2个分子测定实验室;2002年成立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截至2003年底,已考核认定了近300名植物新品种保护代理人资格,成立了21家植物新品种权代理事务所,初步形成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机构体系框架。我…  相似文献   

15.
1997年3月20日我国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使植物新品种保护走上了法制轨道,为农业技术创新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经过两年筹备,我国于1999年4月23日正式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  相似文献   

16.
刍议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论述了我国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意义,介绍了我国目前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基本现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促进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建议。  相似文献   

17.
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实施进展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以来,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和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在激励育种创新、优化资源配置和促进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国内外经济的发展,现行的新品种保护条例已不能适应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发展的需要.本文重点论述了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面临的形势、实施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18.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我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复审制度作为一种救济程序,在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中具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通过对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建立以来复审工作的回顾和梳理,反映了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不断完善,从另一个视角折射出我国种业改革40年来的发展和成就。  相似文献   

19.
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于1999年4月23日正式实施,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作为审查机构开始受理来自国内外的农业植物品种权申请。经对1999~2011年的农业品种权申请量统计得出,申请量已形成逐渐攀升、增长较快的态势,从1999年的115件,到近年来维持在1200~1300件之间;2011年申请量为1255件,截至2012年6月底,总申请量已达9586件。  相似文献   

20.
《种业导刊》2009,(6):37-37
2009年4月23日,由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三部委联合举办的中国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和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十周年以及植物新品种保护国际研讨会等一系列庆祝活动在北京举行。马万杰院长和科研处卫文星处长参加了此次会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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