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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德州市宁律县柴胡店镇农民,崔某,经朋友介绍给当地棉花加工厂的王某打工,负责做饭、看大门、烧水等工作。雇主王某养了1条护院的大狼狗,先是由王某的亲戚喂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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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村张家有一条黑狗,曾咬人致伤,张家遂用铁链将其拴在家中院内喂养。不料这天邻居王某的8岁小孩看狗在睡觉,便走进院内抚摸黑狗。谁知黑狗一下惊醒,吠叫扑咬,小孩哭叫,张某赶紧出门将狗制服,但小孩已被咬伤左手,经医院治疗花了580元。王某要求张家赔偿医药费,张却说已将狗拴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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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同志:最近,我驾驶摩托车去赶集,在公路上与违章占道行驶的同乡王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我左手骨折。因是同乡,我就没有报案而由王某赔偿4700元医药费“私了”。但是,经住院治疗我实际花了12000多元医药费,为此,我要求王某再赔偿7300元医药费,被其拒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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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张某是从事清洁工作的钟点工。2008年3月10日,王某因新装修房屋需要打扫卫生,要张某打扫其一套房屋,报酬以每100平方米180元标准计算,清洁工具和清洁用品由张某自带。张某在打扫卫生过程中,为清洗王某房屋后阳台落地窗玻璃外侧,赤脚翻越栏杆时,跌落摔伤。经鉴定,原告的损伤构成九级伤残。张某认为王某作为雇主理应承担赔偿责任,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合计140374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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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9月6日早上7时许,张圣仁去同村张厚根家借锯子,当走到张厚根家门前场地时,被一只白色背上有一块黄毛的狗在右小腿上咬了一口,在场人告知该狗是李金根家饲养的狗。经法医检验,张圣仁的伤势属轻伤乙级。张圣仁为此用去医药费236.6元。之后张圣仁多次要求李金根赔偿医药费损失,但李金根否认是其家的狗咬伤张圣仁,拒绝赔偿。为此,张圣仁起诉要求李金根赔偿医疗费、验伤费及其他经济损失。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张圣仁被被告李金根饲养的狗咬伤,原告当时没有过错,被告应赔偿原告的损失,被告李金根否认是其饲养的狗咬伤原告证据不足。因此,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14.6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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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例陈某家庭经济困难,经媒人介绍认识王某,因无力支付彩礼,陈某向亲戚借款10万元用于给付王某彩礼款。婚后3个月两人因性格不合,陈某至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王某离婚。人民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后,陈某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返还部分彩礼。评析对于陈某在离婚后再次起诉主张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存在2种不同观点:①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陈某应在提出离婚诉讼时一并主张返还彩礼,在判决离婚后陈某与王某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因此不能再向王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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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黑龙江)》2010,(1):57-57
河南省固始县一农民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倒坐在运载稻谷的农用三轮车上,不幸被一根横穿公路的电线刮倒,摔致七级伤残。2009年12月28日,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审结该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认定原告徐某、被告王某对该起事故各承担50%的责任,判决王某赔偿徐某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42326.97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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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 9月 6日早上 7时许,张圣仁去同村张厚根家借锯子,当走到张厚根家门前场地时,被一只白色背上有一块黄毛的狗在右小腿上咬了一口,在场人告知该狗是李金根家饲养的狗。经法医检验,张圣仁的伤势属轻伤乙级。张圣仁为此用去医药费 236.6元。之后张圣仁多次要求李金根赔偿医药费损失,但李金根否认是其家的狗咬伤张圣仁,拒绝赔偿。为此,张圣仁起诉要求李金根赔偿医疗费、验伤费及其他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张圣仁被被告李金根饲养的狗咬伤,原告当时没有过错,被告应赔偿原告的损失,被告李金根否认是其饲养的狗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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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9月6日早上7时许,张圣仁去同村张厚根家借锯子,当走到张厚根家门前场地时,被一只白色背上有一块黄毛的狗在右小腿上咬了一口,在场人告知该狗是李金根家饲养的狗。经法医检验,张圣仁的伤势属轻伤乙级。张圣仁为此用去医药费236.6元。之后张圣仁多次要求李金根赔偿医药费损失,但李金根否认是其家的狗咬伤张圣仁,拒绝赔偿。为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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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例2017年4月1日,崔某去机场接朋友,由于其车辆正在维修,于是向邻居蒋某借用轿车。崔某接到朋友在返回途中,为了避让对向行驶的车辆时,因速度较快,不慎撞倒同向骑摩托车行驶的李某,造成李某受重伤住院治疗,支出医疗费10万余元。交警认为崔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因赔偿费用问题协商未果,李某将崔某、蒋某及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要求3个被告共同赔偿其医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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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私了"也就是平常所说的协商和解,是指在发生人身、财产损害等纠纷后,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依照法律规定和道德规范,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解决争议。那么,私了协议效力如何、隐患何在呢?显失公平,受害人可追加赔偿案例:周某同朋友吃夜宵时,与邻桌王某发生打斗,被后者用凳子砸伤左手。次日,纠纷双方在派出所民警调解下达成如下协议:"王某赔偿周某医药费800元,此调解为一次性终结,以后双方互不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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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一天,大李村王某将自家的谷子晒在谷坪上后进县城办事.在他走后天气突然发生变化,眼看就要下大雨了.邻居李某见状,赶紧通知王某家人收谷,但王某家中无人,李某见同村村民杜某的毛驴拴在一边,旁边还有杜某的木车一辆,便上前牵驴套车,主动将王某家的谷子装车收入谷仓,在收最后一车时,由于雨大路滑,毛驴一时失蹄将左前腿扭伤.后来,李某向杜某、王某说明情况,杜某要求李某承担毛驴的治疗费用,并支付一定的车、驴使用费,而李某认为自己是出于好心,帮王某做事,这笔费用应由受益人王某承担.而王某则坚持认为,自己并未委托李某为自己收谷,李某的行为完全是其自作主张,与自己无关,因而表示不愿承担这笔费用.三方争执不下,杜某遂诉至人民法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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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2017年年初,李某借给王某3万元。2018年年底,李某要求王某还钱,王某提出要看借条原件。于是,李某将借条拿给王某看,王某接过借条后便将其撕毁,拒不归还欠款。随后,李某将撕碎的借条碎片粘贴好,拼接后的借条尚能看清借款金额、借款人签名、出借人等信息。现李某将王某诉至法院,并提供拼接后的借条原件以及被撕毁前的借条复印件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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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在集镇上开了一家农资店,雇有曹某等2名员工.今年2月的一天,我驾车到店里后将车钥匙随意放在了桌上,之后又外出办事了.员工曹某私自拿了车钥匙用了我的车,并在行驶途中将行人崔某撞伤,致崔某伤残.交警部门认定曹某对此交通肇事负责.由于曹某经济赔偿能力有限,崔某要求我承担共同赔偿责任.我认为自己对本起交通事故无任何过错,不该担责.请问,崔某的要求合理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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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担保下,王某于1998年4月从农行贷款5万元用于柑橘开发。保证合同中约定,若王某不能履行债务时,由我承担保证责任。2001年4月,王某在其借款到期后未如期偿还。8月,农行找到我,称王某未履行到期债务,要我承担保证责任。王某的柑橘开发虽然效益不好,但他拥有一幢价值10万余元的楼房,完全有能力履行债务,农行却要我代为偿还借款本息,我心中觉得很冤。同时,也不知农行的作法是否合理。请问: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就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吗?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