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既然《道路交通安全法》将拖拉机及其驾驶员划归农业(农业机械)部门管理,我们就应该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实施细则来进行管理,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已经半年了,有关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这让我们基层对一些实际问题很难作出处理。一、变型拖拉机的管理归属没有一个明显的划分界限《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  相似文献   

2.
备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我国首部《道路交通安全法》在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上通过。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8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并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国家对农业(农机)部门的管理职权作了明确规定。规定拖拉机等从事农田作业又从事运输活动的农机由交管部门委托农业(农机)部门管理,农机部门负责拖拉机的牌证发放、年检审和拖拉机驾驶员的培训工作: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  相似文献   

3.
自200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法》),表明了我国在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化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道路交通法》第121条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九、十三、十九、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农机监理部门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牌证核发、年检,驾驶员考证、年审等具有与公安交管同等的法律地位:“本法实施前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发放的机动车牌证,本法实施后继续有效。”在法律效力上,它与《刑法》、《民法通则》是同一等级。…  相似文献   

4.
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经正式实施了。该法第121条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也就是说,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将行使如下管理职权:拖拉机的牌证核发;拖拉机驾驶员的考试发证;拖拉机的安全技术检验;拖拉机驾驶证的审验和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资格管理等。至此,我国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总算有了正式的法律依据。很显然,农…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据此,农机部门依照法律授权行使对拖拉机的管理权。但是拖拉机安全管理中仍有许多问题尚未解决,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中的具体困难不少。一、关于拖拉机安全管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是关于国家对机动车实行强制登记制度的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只有经过农机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国家…  相似文献   

6.
近期,四川省农机局对《道路交通法》(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针对《道路交通法》(草案)中通过对“机动车”的定义、类型的修改,对“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进行回避,提出了修改意见。我们认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已明确由农业(农机)部门负责,我国的农业机械既从事农田作业,又要从事运输作业,这是国情和现状。因此,对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问题,《道路交通法》中应明确,不应回避。否则,势必产生管理上的混乱,给农机安全生产以至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造成严重影响。建议在《道路交…  相似文献   

7.
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就要正式实施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21条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也就是说,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农业(农机)主管部门将行使如下管理职权:拖拉机的牌证核发;拖拉机驾驶员的考试发证;拖拉机的安全技术检验;拖拉机驾驶证的审验和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资格管理等。这就给我们农机人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面对这新的机遇和挑战…  相似文献   

8.
《山东农机化》2005,(7):4-4
近日,省农机办开设了“山东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行政许可”审批窗口,向社会提供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规定,拖拉机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资格管理。  相似文献   

9.
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赋予了全国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行驶牌证发放、技术检验等的监督管理,农机安全监理部门的职能和行政执法地位也第一次由国家法律明确下来,农机安全监理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已有法可依。因此,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要抓住机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浚其泉源、固其根本。但是,农机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的机遇与挑战同时并存。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出台给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带来了三大机遇(一)获得了独立的自主权。《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  相似文献   

11.
1对拖拉机驾驶员培训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部41号令》、《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理》把拖拉机驾驶员的培训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其中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资格管理.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相似文献   

12.
云南省农业厅于3月21日发出第3号公告,公布《云南省农业机械考试员管理办法》经云南省农业厅厅务会议通过,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条规定“……直辖市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以下简称“农机监理机构”)负…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据此,《道交法》施行至今,农机部门将依照法律授权行使对拖拉机的管理权。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已于5月1日实施,它标志着我国道路交通安全以及农机交通安全的依法管理跨入了新时期。该法明确了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规定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负责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的检验、牌证核发,以及拖拉机驾驶人的考试、驾驶证发放,负责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管理。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它对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  相似文献   

15.
今年5月1日即将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21条明确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至此,自2001年12月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开始的,在立法过程中上道路行驶农业机械管理权之争告一段落,农机部门与公安部门之间对农业机械交叉管理的历史也将划上一个句号。早春2月,记者来到云南省,采访这个少数民族聚居省份的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通过与…  相似文献   

16.
《现代农业装备》2004,(11):15-2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拖拉机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直辖市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以下简称“农机监理机构”)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拖拉机登记业务。县级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上级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指导下,承办拖拉机登记申请的受理、拖拉机检验等具体工作。第三条农机监理机构办理拖拉机登记,应当遵循公开、…  相似文献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与此同时,该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由此明确,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行政许可范围内,农机部门办理拖拉机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除拖拉机驾驶人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警察部队以外的机动车驾驶人考核发证工作。  相似文献   

18.
《湖南农机》2005,(1):38-39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拖拉机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直辖市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以下简称“农机监理机构”)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拖拉机驾驶证业务。县级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上级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指导下,承办拖拉机驾驶证申请的受理、审查和考试等具体工作。第三条农机监理机构办理拖拉机…  相似文献   

19.
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该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以及驾驶员的登记发证、培训考核、定期检审验等管理职权。而也在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是指手扶拖拉机等最高设计行驶速度不超过每小时…  相似文献   

20.
倍受全国农机人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已于2003年10月28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当天,国家主席胡锦涛同志签发了第八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出台,明确了公安部门与农业(农机)部门关于拖拉机管理的分工,广东省农业(农机)部门与公安部门争执了近20年的拖拉机“委托管理”问题已不复存在。在此,本人就《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关拖拉机管理的规定谈一些个人观点和初浅认识:一、关于拖拉机管理的分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