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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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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据此,农机部门依照法律授权行使对拖拉机的管理权。但是拖拉机安全管理中仍有许多问题尚未解决,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中的具体困难不少。一、关于拖拉机安全管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是关于国家对机动车实行强制登记制度的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只有经过农机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国家…  相似文献   

2.
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经正式实施了。该法第121条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也就是说,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将行使如下管理职权:拖拉机的牌证核发;拖拉机驾驶员的考试发证;拖拉机的安全技术检验;拖拉机驾驶证的审验和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资格管理等。至此,我国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总算有了正式的法律依据。很显然,农…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既然《道路交通安全法》将拖拉机及其驾驶员划归农业(农业机械)部门管理,我们就应该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实施细则来进行管理,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已经半年了,有关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这让我们基层对一些实际问题很难作出处理。一、变型拖拉机的管理归属没有一个明显的划分界限《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  相似文献   

5.
今年5月1日即将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21条明确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至此,自2001年12月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开始的,在立法过程中上道路行驶农业机械管理权之争告一段落,农机部门与公安部门之间对农业机械交叉管理的历史也将划上一个句号。早春2月,记者来到云南省,采访这个少数民族聚居省份的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通过与…  相似文献   

6.
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该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以及驾驶员的登记发证、培训考核、定期检审验等管理职权。而也在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是指手扶拖拉机等最高设计行驶速度不超过每小时…  相似文献   

7.
《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已于2004年5月1日起实施。《道交法》第121条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驶本法第八、九、十三、十九、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农机主管部门具有与公安部门平等的执法地位,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4年5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该法的有关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管理职权,从法律上赋予了农机主管部门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进行登记、检验、核发牌证和对其驾驶员进行考核、发证、审验等职责。该法的颁布实施,使农业机械主管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改变了过去“长期委托管理”的局面;管理权限进一步明晰,强化了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的源头管理;管理手段和程序进一步法制化、规范化。因此,在贯彻实施该法上我们本着以人为本、加强宣传、强化职能、依法行政的工作思路,在枝江市委、市政府及宜昌市农机局的领导下,在相关部门及各镇(街办)政府的配合和支持下,卓有成效地开展了一些工作,切实把该法赋予农机部门管理的职权落到实处,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我市农业生产,创建平安枝江、和谐枝江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相似文献   

9.
备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我国首部《道路交通安全法》在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上通过。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8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并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国家对农业(农机)部门的管理职权作了明确规定。规定拖拉机等从事农田作业又从事运输活动的农机由交管部门委托农业(农机)部门管理,农机部门负责拖拉机的牌证发放、年检审和拖拉机驾驶员的培训工作: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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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据此,《道交法》施行至今,农机部门将依照法律授权行使对拖拉机的管理权。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2004年5月1日后相继施行,对农机监理部门来讲,将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道交法》明确了农机监理的法律地位和管理职责,《行政许可法》则是限定和规范农机监理的执法行为。两法实施后,农机监理工作将遇到新的情况和问题。一、困难和问题1、管理范围变窄,职权变小,对农机安全生产无法全面管理。《道交法》121条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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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厅于3月21日发出第3号公告,公布《云南省农业机械考试员管理办法》经云南省农业厅厅务会议通过,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条规定“……直辖市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以下简称“农机监理机构”)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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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法》),表明了我国在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化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道路交通法》第121条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九、十三、十九、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农机监理部门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牌证核发、年检,驾驶员考证、年审等具有与公安交管同等的法律地位:“本法实施前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发放的机动车牌证,本法实施后继续有效。”在法律效力上,它与《刑法》、《民法通则》是同一等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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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了农业(农业机械)部门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及其驾驶员行使登记挂牌、培训考核和定期检审等职权,首次以法律的方式赋予农机监理部门行政职权,对农机部门来说可谓是喜讯。可是法律和法规对于如何保障实施这些权利,怎样对拖拉机及其驾驶员进行安全管理,农机部门能否上路纠正违章以及对农机事故能不能处理都没有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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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道交法》的实施,明确了农机监理部门的执法范围 2003年10月.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于2004年5月1日起实施。《道交法》第121条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8条、第9条、第13条、第19条、第23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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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备受社会关注的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一百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其中第十三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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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也是明确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管理拖拉机(农业机械)最有权威的法律,它对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及农田作业机械事故的发生,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具有重要的意义。《道路交通法》第一百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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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已于2004年5月1日开始施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吸收了1986年以来我国道路交通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与成果,是我国第一部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它的发布实施,必将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阶段。对农机管理而言,《道路交通安全法》就是彻底取消了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的“委托管理”,而直接依法授权农机主管部门管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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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提出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新时期全党的各项工作。为了认真贯彻执行这一重要指示精神,联系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实际,笔者认为有必要树立几种新观念,真正把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引导到科学发展观的轨道上来。一、树立法治观念,严格依法行使职权现代文明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法治,即依靠法律和法规来调整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该法第121条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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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21条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8条、第9条、第13条、第19条、第23条规定的公安交警部门的管理职权。根据此规定,农用运输车(低速汽车)的管理职权应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由于我省对农用运输车在2002年已全面实行公安交警部门委托农机部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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