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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种者对选育的植物新品种享有知识产权。育种者对不同状态的植物新品种享有不同的知识产权,对不同的知识产权应采用不同的方式保护。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申请专利权保护,列入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的植物属或者种的植物新品种可以申请品种权保护,经审定通过的植物新品种可以其他科技成果权保护,处于秘密状态的植物新品种可以技术秘密权保护。利用专利权和品种权、其他科技成果权保护育种者的品种权益,作者业已论述。本文仅就如何利用技术秘密权保护育种者的品种权益,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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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1997年起建立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对推动育种创新和种业发展都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统计和分析浙江省1999—2021年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和授权情况,发现近年来浙江省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量在快速增加,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获得授权品种以大田作物和瓜菜类为主,授权品种主体主要为高校和科研单位,部分授权品种在生产上获得了广泛应用。此外,也提出了浙江省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多年生无性繁殖作物是新品种保护的薄弱点,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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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进展及影响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农业科技管理》2017,(6):1-7
1997年3月20日,国务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我国正式建立了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将植物新品种保护纳入知识产权保护。在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发展的20年里,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在制度建设、完善工作体系、和国际合作等方面快速发展,成效显著,产生了深远影响,主要包括:调动了育种创新的积极性、促进了品种多样化和农业多元化发展、带动了社会资本投入育种创新、加速了植物新品种转化运用、促进了优良品种"引进来"和我国种业"走出去"。文章根据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发展现状和影响,分析指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加强宣传培训、健全制度保障、深化国际合作等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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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现状与对策 总被引:28,自引:6,他引:28
一、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基本现状
植物新品种保护国外又称植物育种者权利,是植物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国家审批机关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相关程序授予完成新品种选育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销售、使用该品种繁殖材料的排他独占权.植物新品种权与专利权、著作权、商标专用权一样,同属于知识产权范畴.对植物新品种实施保护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农业科技进步需要的产物,也是促进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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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工程技术:农产品加工》2009,(5)
2009年4月23日,“植物新品种保护在中国——中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10周年”大会在北京召开。UPOVN秘书长沃尔夫·爵顿高度评价了中国的新品种保护工作。他说,中国已成为植物新品种保护的世界范例。据了解,截至2008年底,我国已有239个林木、花卉品种获得品种权保护,这些品种正逐步推广,将对我国林业生产发挥巨大的推动作用。国家林业局总工程师卓榕生指出,10年来,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在激励育种创新、保护育种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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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新品种保护是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原动力。通过回顾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发展历程,结合对我国主要农业科研单位、高校和企业的相关调研结果及历年来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数据,总结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现状及研究进展。针对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中存在的保护意识淡薄、申请主体结构失衡、保护水平低、保护力度弱、维权难、取证难、执法难等问题,从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科技管理、制定激励措施等方面提出促进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与创新工作的对策和建议,为进一步发展我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有效提升种业监管治理能力、建设种业强国提供重要理论支撑和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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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维持年费制度下,品种权人的维持决策决定品种权生存状况,体现品种权有效保护期限,为植物新品种保护维持制度的完善提供决策依据。基于中国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1997—2017年植物新品种保护申请、授权和品种权事务公告数据,利用Kaplan-Meier估计、Cox-PH模型对植物品种权的生存函数和维持时间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发现:植物品种权总体平均维持时间较短,不足法定保护期限的1/4;植物品种权维持时间的影响因素包括品种人类型、审查周期、共同品种权人、培育人数量,其影响程度依次降低;培育人数、有共同品权人对植物品种权维持时间有积极影响,审查周期对品种权维持时间有负向影响。国内外植物品种权生存函数不存在显著差异;种业企业和个人等私人部门的授权品种比农业科研院所和大学的维持年限更长、生存比率更高;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维持年费具有筛选作用,可以过滤质量低、不具有经济价值的植物品种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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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转基因植物安全的法律监管涵盖研究与试验、生产与加工、经营与销售、进口与出口等方面。作物品种审定是农业转基因植物应用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监管手段,属于一种行政许可。对农业转基因植物的法律保护主要包括遗传资源保护、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培育方法专利保护,农业转基因植物中的基因可以申请专利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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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是国务院颁布的一部专门保护植物新品种的法规,该条例规定了品种权的归属、授予品种权的条件、品种权的申请和受理、品种权的审查与批准等八个部分的内容.此条例主要围绕保障育种者的合法权益展开,给予育种者充分的权利.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该条例在适用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阻碍了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顺利地开展,也对我国的农业现代化建设带来了一定的消极影响.建议通过提升《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法律位阶、增加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健全相关的权利内容与制度、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等措施完善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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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对中国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制度变迁研究的基础上,剖析了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内容、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策略、措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