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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15 毫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据此,农机部门依照法律授权行使对拖拉机的管理权。但是拖拉机安全管理中仍有许多问题尚未解决,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中的具体困难不少。一、关于拖拉机安全管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是关于国家对机动车实行强制登记制度的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只有经过农机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国家…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自2004年5月1日实施三年以来,已从原来的拖拉机管理权由公安交警部门委托农机部门管理,改为由法律直接授权农机部门行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管理职权。这部法律明确赋予农机主管部门依法管理拖拉机的行政管理职权,为农机部门流入新的活力。吉林省吉林市农机监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赋予给的资格管理职责,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较好地保证了全市农机化安全生产。  相似文献   

3.
今年5月1日即将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21条明确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至此,自2001年12月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开始的,在立法过程中上道路行驶农业机械管理权之争告一段落,农机部门与公安部门之间对农业机械交叉管理的历史也将划上一个句号。早春2月,记者来到云南省,采访这个少数民族聚居省份的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通过与…  相似文献   

4.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颁布实施,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所明确的管理职能,就云南省拖拉机及驾驶员管理工作,本着依法管理、各司其职、实事求是、尊重历史、便于操作、方便群众的原则,经省农机监理总站与省交警总队多次协商,2004年6月报省农业厅、公安厅同意,下发了《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涉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农业(农机)管理部门相互移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公交〔2004〕126号),指导全省拖拉机及驾驶员的相互移交工作…  相似文献   

5.
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经实施了。但一些地方农机监理部门的同志,对相关法律条款理解不深,对农机监理机构的管理内容认识不清,或妄自尊大,认为农机监理机构“独立”了,与《道路交通安全法》接轨的衔接工作陷于彷徨、等待;或仍陷于对农用车、变型拖拉机的顾虑之中,对拖拉机安全管理行动不力,甚至不屑于管理拖拉机。这些想法、做法是十分错误的。一、正确认识《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农业(农机)部门在拖拉机管理权限上的认定应该注意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21条明确授权,赋予了农业(农业…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已于2004年5月1日正式实施,对原来拖拉机的行政管理权由公安交警部门委托农机部门管理,改为由法律直接授权农机部门行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管理职权。这部法律明确赋予农机主管部门依法管理拖拉机的行政管理职权,为农机部门注入新的活  相似文献   

7.
从现在起到明年5月1日,将会有一个农用车销售旺季在10月23日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光宝就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审议结果作了报告。他说,草案规定,对机动车包括农用机动车的管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对这样规定,常委会几次审议中一直有不同意见。主要的意见有三种:一是,主张维持1986年以来实行的管理体制。二是,主张在保持现行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拖拉机和小型农用运输车的牌证发放由农业(农机)部门负责,大中型农用运输车的牌证发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三是,…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实施。 该法针对农用机动车(包括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的牌证发放,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还是由农业(农机)部门负责的问题,既坚持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统一性,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同时,也认真考虑到我国对农用机动车牌照发放的管理现状,区分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与此同时,该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由此明确,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行政许可范围内,农机部门办理拖拉机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除拖拉机驾驶人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警察部队以外的机动车驾驶人考核发证工作。  相似文献   

10.
《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年5月1日就要正式施行了。在法律效力上,《道路交通安全法》与《刑法》、《民法通则》是同一等级,农机安全监理机关必须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框架下开展工作,尽快纠正某些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凡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做到的,农机安全监理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据此,《道交法》施行至今,农机部门将依照法律授权行使对拖拉机的管理权。  相似文献   

12.
蒋节 《福建农机》2004,(1):18-18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即将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上道路拖拉机的管理改变了以往由公安部门委托农机部门管理的做法,而是由法律直接授权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管理职权。农业机械管理部门的主体地位得到确认,职责法定,责任重大。目前,大家对上道路拖拉机的管理非常关注,尤其是对农机部门是否拥有上道路的检查权和处罚权意见分歧较大,在此,我想谈一下个人的观点:  相似文献   

13.
《浙江农村机电》2006,(3):10-10
日前,浙江省农业厅、公安厅联合发出《关于加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农业(农机)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拖拉机的安全管理工作。在路面动态管理中,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农业(农机)部门的作用,协同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或建立“公安驻农机联络室(警务室)”,加强协作,合力构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管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14.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后,农机监理部门的安全监管权力与安全监管责任发生了不相适应的状态。调整、理顺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加强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联系,取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建立公安、农机联合执法机制,共同维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是改进农机安全监管手段、促进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方法。当前,由于公安机关交管警力的不足和农机安全监管上路执法权限的缺失,导致县、乡、村道路安全监管工作弱化,一些地方和边远山区拖拉机和低速汽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带病”作业、超期“服役”等违法…  相似文献   

15.
<正>《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农用车划入低速载货汽车,由原来的农机与交警共同管理转由公安部门管理,农机部门只负责对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的管理。农机部门管理范围大幅缩小,农机监理部门职能弱化,业务量减少,农机监理面临着生存危机的严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国务院第405号令、《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山西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也同时规定了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应当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对机动车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承担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农机监理机关对农业机械的检验行使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职权。农业…  相似文献   

17.
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就要正式实施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21条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也就是说,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农业(农机)主管部门将行使如下管理职权:拖拉机的牌证核发;拖拉机驾驶员的考试发证;拖拉机的安全技术检验;拖拉机驾驶证的审验和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资格管理等。这就给我们农机人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面对这新的机遇和挑战…  相似文献   

18.
《四川农机》2004,(1):32-32
备受关注的我国首部《道路交通安全法》将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拖拉机等从事农田作业又从事运输活动的农业机械由交管部门委托农业(农业机械)部门管理,农机部门负责拖拉机的牌证发放、年检审和拖拉机驾驶员的培训T作。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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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既然《道路交通安全法》将拖拉机及其驾驶员划归农业(农业机械)部门管理,我们就应该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实施细则来进行管理,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已经半年了,有关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这让我们基层对一些实际问题很难作出处理。一、变型拖拉机的管理归属没有一个明显的划分界限《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  相似文献   

20.
“农机监理部门负责对农用车、拖拉机进行检查,严格禁止载客和人货混装运输”(引自《旺苍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旺安委〔2005〕2号)。乍看这句话,没有人不认为农机监理部门位尊权重,责任重大。但作为农机监理人员,读到这句话,心里却涌起难以言传的苦涩。是县政府不懂《道路交通安全法》?不是,当然不是。是农机监理部门推诿扯皮,行政不做为?不是,当然不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只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才能开展交通安全检查、违章处罚和交通事故处理,农机监理部门负责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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