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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采用国际食品法典标准的对策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CAC)成立于1963年.是负责实施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联合食品标准计划的政府间国际组织.现有171个成员国和1个成员组织——欧共体,覆盖全球人口的98%.其宗旨是促进人类健康和贸易公平.主要任务是制定食品国际标准.并以食品法典标准向所有成员国发布。我国于1984年正式成为CAC成员国。目前。CAC已被世界贸易组织(WTO)确认为3个农产鼎及食品圈际标准化机构之一.食品法典标准被认可为国际农产品及食品贸易仲裁的惟一依据.已经在裁决同际贸易争端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列项开展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采用的有关研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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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理2008-2018年国际食品法典颁布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maximum residue limits,MRLs)标准文件资料基础上,建立了完整的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值数据库,并根据不同的产品种类,从法典MRLs标准的总体概况、条目数和农药种类3个方面分析了法典MRLs标准的变迁。结果显示,虽然法典MRLs标准在条目数和农药类别上呈逐年增加趋势,且主要变化集中在蔬菜、水果和哺乳动物产品三类产品上,但是法典MRLs标准的整体残留均值却在逐年上升。表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CAC)虽然针对更多的产品和农药类别制定了更广泛的法典MRLs标准,且不同的产品及农药种类变动不同,但是法典MRLs标准在整体残留均值上有放宽趋势,即CAC正在放宽法典MRLs标准。我国要抓住CAC放宽法典MRLs标准的机会,加快对国内农药MRLs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减少因各国农药MRLs标准调整形成的技术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带来的损失。这对完善我国食品标准体系,提高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扩大我国农产品出口和维护我国在国际农产品贸易中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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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药残留领域采用CAC标准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即CAC)于1962年成立,负责FAO/WHO联合食品标准规划.性质为政府间组织,现有167个成员.国际食品法典(Codex)指由CAC组织制定的食品标准、准则和建议。目的是保护消费者健康,保证公正地进行食品贸易,协调制定国际食品法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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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迎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3):54-57
正处于快速发展变化进程中的全球农产品贸易体系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日渐增强。首先对全球农产品贸易体系的发展变化进行了论述,其中包括农产品贸易规模的迅速扩大和贸易结构的转变、食品供应链中不断增加的企业合并、公共和私营食品标准的增多、价值链垂直协作的增加以及食品价格的居高不下且不断波动。对此,建议发展中国家在参与国际农产品贸易时应注重其经济的发展、收入的稳定和农村地区减贫等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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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在上海召开的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CCPR)第44届年会上致辞时透露,我国近两年制修订农药残留限量标准2319项,已形成了以农药残留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风险评估体系,组建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和区域性定位监测网络,农产品及食品安全的科学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