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动物检疫工作中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者作为主体对象,对于动物疫病以及保障畜产品等安全方面有着直接的责任.文章针对当前生产经营者主体在动物检疫工作中存在的一些责任缺失、责任难落实等问题,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4.
海南省海警某队巡逻检查发现,当事人殷×涉嫌经营未经检疫和指定通道引入省外肉羊。经立案调查,认定当事人违法事实存在,根据《动物防疫法》《海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等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通过对案件主体适格、法律适用、行政相对人法律责任认定的讨论,立足巩固海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安全,提出强化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职能,畜禽引入落实指定通道制度,加强联防联控机制建设,修订法律法规,强化违法惩处力度等方面的建议,以期进一步提升动物卫生行政执法监管水平。 相似文献
5.
A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通过监督检查发现,某养殖场涉嫌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经立案调查,该案违法主体认定准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结合本案,本文对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的未经检疫与未附检疫证明的区别、行政相对人主体是否适格、执法程序及证据搜集是否合法等问题进行了剖析,以期为提高队伍执法办案能力提供帮助。 相似文献
6.
动物检疫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法定职权,按照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规章及动物检疫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对检疫对象实施监管,依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申请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动物检疫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一项重要的行政执法工作。笔者根据多年的执法实践,对实施动物检疫提出如下几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与各位读者共同探讨。1动物检疫执法主体动物检疫的执法主体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检疫是法律设定的,是行政执法行为,具有强制性。《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动物卫生监督机 相似文献
7.
余秋阳 《河南畜牧兽医(综合版)》2013,34(1):32-33
1案件来源
行政相对人:河南南阳市某农贸市场肉品经营户杨某行政处罚主体:河南省南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1年4月17日.南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南阳市建城区履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南阳市某农贸市场杨某涉嫌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猪肉、鸡、鸭等动物产品。经初步调查.执法人员认为杨某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的违法事实存在.应适用违法行为一般处罚程序。经报主管领导同意后予以立案。 相似文献
8.
本文针对《一起未附检疫证明经营运输动物案的分析与思考》一文的观点进行了辨析,重点对本案中认定行政相对人关系、明确责任主体、定性案件等方面异议进行了剖析,以期为官方兽医严格依法行政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9.
10.
1案件来源行政相对人:河南省桐柏县某农贸市场肉品经营户李某。行政处罚主体:河南省桐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10年5月26日,桐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农贸市场监督检查时发现:桐柏县某农贸市场李某涉嫌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猪肉产品。经初步调查,执法人员认为李某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猪肉产品的违法事实存在,应适用违法行为一般处罚程序,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