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以承包农户、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以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各类经营性服务组织为支撑,多种生产经营组织共同协作、相互融合、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在全县范围内正逐步形成。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处理好四个关系。具体来说,要加强土地流转服务,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确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运作,强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  相似文献   

2.
正为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省农委和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实施2018年吉林省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项目。通过政策引导,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业生产进入规模化、产业化、社会化高质量发展阶段,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保障。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包括: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  相似文献   

3.
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的推动者与践行者。河南省新型农业经济主体的培育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以市场资源配置为主,政府引导为辅的原则,筛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者;以保证粮食生产安全前提下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据不同区域特色经济发展来培育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软约束。  相似文献   

4.
正日前,农业农村部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中指出,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不断增强其发展实力、经营活力和带动能力。其中,在"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多元融合发展"部分强调,一要加快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二要推动服务组织联合融合发展;三要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四要推动社会化服务规范发展。  相似文献   

5.
, 《新农村》2012,(11):3-5
最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浙政办发[2012]73号),就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出如下意见。1.充分认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义(略)2.总体要求到2015年,力争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面积占总承包耕地面积的50%以上,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带动农户数占总农户数的75%以上,农业生产作业主要环节基本实现社会化服务,农业生产组织化、  相似文献   

6.
郗悦平 《河北农业》2013,(11):56-58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创新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核心和基础。”目前河北省以种养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新型职业农民等农业经营主体,  相似文献   

7.
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要环节,而培育新型的农业主体,需引导农民土地流转。吉林省是农业大省,是具备发展集约化、规模化、机械化经营的区域,陈家店村和新农家村是吉林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也是吉林省当前重点打造的四个村中的两个,但两个村土地流转方式及发展路径截然不同,本文通过分析两种不同模式下经营主体培育问题,提出了当前我国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过程中需要思考和解决的若干问题。  相似文献   

8.
当前,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农业龙头企业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处于关键发展期。刚刚召开的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明确指出要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形势下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势在必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提高对乡村农民经营观念和技能的培养,要扩大现在的农业经营规模,要以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保障农业生产的有序进行,要充分发挥政府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的引导作用。  相似文献   

9.
正近年来,济源市在创新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市场对接、带动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的实践中,初步探索出一些符合实际的发展路径,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一、主要做法(一)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打破农户分散经营形成"小而全"和种"花花田"的生产格局,济源市通过政策驱动、项目带动、服务推动和部门联动等措施,强力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相似文献   

10.
相对于传统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生产、增加效益和提升竞争力方面更具组织优势,日益显现出较好的发展势头与较大的发展潜力,成为我国现代化农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为此,2017年的一号文件多次提及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此背景下,深入研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状况,研判其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有效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而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1.
<正>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培育从事农业生产和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关系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形成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对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12.
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专业合作社、经营性服务组织、专业大户、龙头企业和家庭农场,区别于我国传统小规模、半自给经营的家庭农户;是构建我国社会化、专业化、组织化和集约化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的关键力量。现阶段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具有以  相似文献   

13.
2018年中央1号文件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部署中指出,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重在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通过培育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从而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2019年中央1号文件在扶贫攻坚、现代农业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绿色发展等方面做出了重要的战略部署,尤其是更进一步强调要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突出培育家庭农场和合作社这两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赋予了双层经营体系新的发展内涵。这些政策导向也体现出党和国家始终强调农业农村产业发展过程中,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载体,以全程社会化服务为途径,形成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效联结机制将成为实现乡村振兴的突破口。  相似文献   

14.
正晟华益农信息社依托吉林省晟华农村电商创业园为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新型农业服务,为农民提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服务初见成效。一、现有基础吉林省晟华农村电商创业园位于长清公路23.5公里处,紧邻双阳经济开发区  相似文献   

15.
农业经营主体,通俗地讲是指从事农产品、商品生产和交易活动的组织和个人。这里所指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包括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各类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包括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农村经营大户,包括种、养、加、销大户。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市场化、规模化、专业化和安全化的需要。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一共提出了28点措施促进农业稳定发展与农民持续增收,其中包括进一步增加农业农村投入,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等。浙江省委省政府也作出了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决定。在这样背景下,探讨磐安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对策与建议,对山区农业县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6.
<正>当前和今后农业工作的重点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高质量农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为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提出如下建议:一、加强领导,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营造良好环境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中央确定,要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一项重大战略,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  相似文献   

17.
<正>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5月31日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这是一份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的重要文件。农业部部长韩长赋1日接受记者采访,全面解读了这份意见。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重要文件韩长赋说,近年来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各类从事农业生产和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兴起。全国农户家庭农场已超过87万家,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188.8万家,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38.6万个(其中龙头企业12.9万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超过115万个。他表示,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处在成长的关键期,亟  相似文献   

18.
农业经营主体是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导力量.中央文件提出,要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充分适度发挥农村生产要素潜能.当前,商丘市睢阳区正处于农业结构转型、农村体制转轨和农产品市场格局转变的关键时期,因此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尤显重要.  相似文献   

19.
构建都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服务体系,为都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信息支撑,是培育和支持都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措施.需要明确都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息愿景,建立都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资源系统、信息服务结构体系、信息传播系统、信息服务保障系统,从而构建都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服务体系,为都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高效、优质的信息服务.  相似文献   

20.
<正>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指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形成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有利于保障农业健康发展。1农业经营体系现状截至2013年底,水富县有耕地6392 hm2,人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