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一议”资金科目在会计中的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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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居华.“一事一议”资金科目在会计中的应用[J].山东农业,20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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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居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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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丘市兴安街道经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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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事一议”资金是农村税费改革后新调整的一个会计科目,它所核算的资金属于集体资金,主要包括与村民生活和生产密切相关的,必须由村集体统一组织兴办的农田水利设施、人畜吃水设施、村道路建设、植树造林工程等全体村民直接或间接受益性设施和项目等公益事业所需资金。“一事一议”资金的筹措由本村村民负担并通过规定的程序进行限额审批。经过批准的“一事一议”资金,要根据鲁农经站2002]4号《通知》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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