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畜禽产品检疫中的肉品检验不仅是防止畜禽疫病传播扩散的一项有效措施,而且可防止人畜共患病对人的侵袭。为此,早在1959年由农业、卫生、商业,外贸四部联合颁发的《肉品卫生俭验试行规程》和1985年国务院发布的《家畜家禽防疫条例》(以下称《条例》)中都对肉品卫生检验作了具体规定,要求通过加强屠宰检疫和市场监督搞好肉品检疫工作。但是,近年来由于市场开放大量肉品上市,各地重点抓了市场肉品检疫(验),而忽视了屠宰检疫。我们认为,只重视市场肉品检验而忽视屠宰检疫,在肉品检验中存在很多弊端,现提出以下几点看法和建议和同行商榷。一、市场肉品检疫(验)的起步 1978年以前,我国生猪(牛、羊)实行统购,由食品部门独家经营,统一收购,集中屠宰,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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