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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价管理十大措施
摘    要:一、理顺农村电价机制,实行农村分类综合电价。分类综合电价测算应依据“取之于电,用之于电,以电养电,合理适度”的原则,由省(市)电力主管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出台政策,县级电力、物价部门依据省(市)农村分类综合电价规定具体测算出分类电价,到户电价,每年核算一次,并按规定报上级电力、物价部门审批,报省电力、物价部门备案。 二、抓住进一步完善和理顺农村用电管理体制这个核心,充分发挥县、乡农电管理部门职能作用,实行农村电工统一归口行业管理,坚决取缔农村电工个人承包电价的做法,使农村用电管理纳入规范化,形成合理的管理体制。 三、加强电力部关于“制止农村用电乱收费”的宣传广度,增强当地分类电价水平、执行办法的宣传力度,加大抵制农村电价“三乱”的宣传深度,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利用各种宣传场合,争取使农村电价政策达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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