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进口介质盆景检疫新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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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锦炎 林利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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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515041(黄锦炎),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515041(林利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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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美国农业部动植物卫生检验局(以下简称APHIS)于2004年1月16日在《联邦纪事》第69卷第11号以最终法律形式公布了《关于从中国进口带栽培介质盆景的规定》(以下简称法规),并于2004年2月17日生效执行。这是应我国政府的要求,对其《植物和植物产品进口管理条例》进行修改后,准许我国黄杨(Buxussinica)、福建茶(Ehretia microphylla)、罗汉松(Podocarpus macrophyllus)、雀梅(Sageretia thea)、满天星(Serissa foetida)等5种盆景在一定条件下可带有栽培介质进口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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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盆景 栽培介质 检疫 福建茶 黄杨 雀梅 满天星 进口管理 中国 新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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