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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能到法院起诉吗
作者姓名:杨永建
摘    要:正问:我今年26岁,刚结婚不到半年,丈夫是外村人。我结婚后村里就不再分给我每个月600元的占地补偿款,村委会的依据是2014年9月25日,村里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凡是出嫁到本村以外的闺女,一律不再分配每个月600元的占地补偿款。虽然有很多人反对,但村干部说必须履行。我丈夫家所在的村每年也按人头分配占地补偿款,规定只有在2000年以前户口在本村且取得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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