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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
引用本文:陈阿三.更正[J].福建畜牧兽医,2005,27(6):54-54.
作者姓名:陈阿三
作者单位:福建省漳州市动物检疫站,363000
摘    要:漳州市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推行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取缔私屠滥宰行为,有效遏制病害肉上市,取得一定的成效。漳州市区生猪机械化屠宰生产线从1998年11月20日投产以来,至2004年年底已屠宰生猪50多万头,共检出病猪374头,检出刈除病害肉11506kg,并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瘦肉精检测阳性率干分之4.6,大大低于省政府规定的指标,确保群众买到“放心肉”。

关 键 词:《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生猪定点屠宰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市区  屠宰率  机械化屠宰  无害化处理  法律法规  屠宰生猪  漳州市
文章编号:1003-4330(2005)06-00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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