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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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阿三.更正[J].福建畜牧兽医,2005,27(6):5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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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阿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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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漳州市动物检疫站,36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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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漳州市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推行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取缔私屠滥宰行为,有效遏制病害肉上市,取得一定的成效。漳州市区生猪机械化屠宰生产线从1998年11月20日投产以来,至2004年年底已屠宰生猪50多万头,共检出病猪374头,检出刈除病害肉11506kg,并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瘦肉精检测阳性率干分之4.6,大大低于省政府规定的指标,确保群众买到“放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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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生猪定点屠宰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市区 屠宰率 机械化屠宰 无害化处理 法律法规 屠宰生猪 漳州市 |
文章编号: | 1003-4330(2005)06-005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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