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国最新的《渔业法》(2 0 0 0年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2 0 0 1年 )和《水产原、良种审定办法》(1998年 )规定 ,水产新品种必须经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审定 ,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农业部 )批准并正式命名后方可进行广告宣传、推广和报奖。经营未经审定批准的水产苗种的 ,责令立即停止经营 ,没收违法所得 ,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那么 ,迄今为止 ,究竟有多少已审定合格和正式命名的淡水鱼优良品种可以推广呢 ?作者查阅了最新的文件 ,它们主要有 :1.优良新品种 荷包红鲤、兴国红鲤、建鲤、松浦鲤、万安玻璃红鲤、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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