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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调整部分食品、药品、棉花等商品的进口暂定税率——减轻国内CPI压力,利于地震灾后重建开展
作者姓名:徐娟娟
摘    要: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根据税委会[2008]21号通知,中国从2008年6月1日起下调冻猪肉、婴幼儿食品等部分食品及部分药品、棉花等商品的进口暂定税率.

关 键 词:婴幼儿食品  国务院  委员会  灾后重建  关税  药品  税率  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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