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林业
农学(农艺学)
农业工程
农业基础科学
农作物
水产、渔业
畜牧、动物医学、狩猎、蚕、蜂
学报及综合类
园艺
植物保护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试论《四部规程》的法律地位
引用本文:
王健诚,崔红英,陈建华.试论《四部规程》的法律地位[J].中国动物检疫,2004,21(8):4-5.
作者姓名:
王健诚
崔红英
陈建华
作者单位:
1. 河北省动物检疫站,050000
2. 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3. 河北省动物检疫站
摘 要:
《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是1959年11月由农业部、卫生部、商业部、对外贸易部共同发布的关于畜禽屠宰检疫的技术规程,简称《四部规程》,全文共四章六十七条。该试行规程比较详细地规定了家畜(猪、牛、羊、马、骡、驴)和家禽(鸡、鸭、鹅)以及家兔的宰前检疫、宰后检验及检疫检验后的处理。在当时,
关 键 词:
《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
《四部规程》
法律地位
宰前检疫
宰后检验
检疫处理
文章编号:
1005-944X(2004)08-0004-02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点击此处可从《中国动物检疫》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中国动物检疫》下载
免费
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