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生病不管不顾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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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邓祥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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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安县人民法院,425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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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9年8月17日,东安县人民法院对一起丈夫不管妻子生病而第2次起诉离婚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央,不准予原告胡某与被告张女士离婚. 2003年1月,胡某与张女士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并于同年9月23日到东安县白牙市镇人民政府登记结婚.双方婚后一直在一起共同生活,感情尚好,双方婚后没有生育小孩,也没有共同财产.原告曾因妻子张女士生病而积极送其到浙江医治,痊愈后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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