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中国花卉博览会方案推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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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6年2月中国花卉协会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经中国花协名誉会长陈慕华、会长何康批示同意并比较几个申办城市的条件,决定将第四届中国花卉博览会与原定在上海举办的首届中国花卉交易会同地举行。其方案为:一、目的意义:中国花协决定1997年举办全国性的花卉博览会。目的是进一步宣传花卉业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展示我国花卉业的成就、优势和前景;加强国内外花卉界的交流与合作;逐步建立和完善花卉市场流通体系,提高花卉科研、生产和消费水平;使广大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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