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护检查验收办法(试行) |
| |
摘 要: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森林管护工作,提高管护质量,保证管护任务如期完成,根据我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天保工程范围内的森林管护工作检查验收。 第三条 森林管护检查验收工作是检验各工程实施单位管护质量和业绩的重要手段,是对森林管护工作实施宏观调控的主要依据。通过检查验收达到保护森林资源的目的。 第四条 各级检查验收单位要严格执行本办法,认真履行职责,参与检查验收人员要对承担检查验收工作的结果负责,实行责…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