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动物检疫员签字备案制度介绍
引用本文:王玉顺,郭彬军,张旭阳,李翠萍.动物检疫员签字备案制度介绍[J].中国牧业通讯,2007(17):57-58.
作者姓名:王玉顺  郭彬军  张旭阳  李翠萍
作者单位:河南省商丘市动物检疫站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了"动物检疫员应当按照检疫规程实施检疫,并对检疫结果负责"。这一规定既明确了动物防疫检疫员实施检疫,必须按照检疫规程要求进行操作。同时,也明确了动物检疫员对检疫结果所承

关 键 词:动物检疫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备案制度  检疫结果  检疫规程  法律责任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