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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生态补偿研究
引用本文:万玉山,李娜,王明新,涂保华,冯俊生. 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生态补偿研究[J]. 中国农村水利水电, 2013, 0(4): 17-19
作者姓名:万玉山  李娜  王明新  涂保华  冯俊生
作者单位:常州大学环境学院
摘    要:突发性水污染事件会造成危害和损失,生态补偿是必要手段。政府应为生态补偿的实施主体,生态补偿资金应以罚款为主,其他渠道为辅进行筹集。罚款以水污染造成的损失为征收基础,如果某地具有较为详细的水污染损失调查资料,可分类计算水污染的工业损失、人体健康损失、农牧渔业损失等,也可按照我国实行的排污收费办法来评估水污染损失。同时在我国应制定生态补偿配套的法律法规,构建公众参与的反馈监督机制。

关 键 词:突发性水污染事件  生态补偿  污染损失
收稿时间:2012-12-12
修稿时间:2012-12-10

An Analysis of the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of Sudden Water Pollution Incident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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