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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公司+农户”模式销售畜禽免增值税
摘    要: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在其网站发布公告,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免征增值税。国税总局公告称,目前,一些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

关 键 词:经营模式  增值税  农户饲养  畜禽养殖  销售  纳税人  国税  国家税务总局  网站发布  畜禽饲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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