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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合作制是经济林基地建设的活力源泉
引用本文:何德云 ,黄超纲 ,刘智 ,方金香 ,朱国才.股份合作制是经济林基地建设的活力源泉[J].国土绿化,1998(2).
作者姓名:何德云  黄超纲  刘智  方金香  朱国才
摘    要:1993年以来,浙江省淳安县林业部门按照“股份投入、统一开发、承包经营、按股分红、风险共担”的原则,在临岐镇仰韩村和文昌镇西河村建立以板栗为主的经济林基地560亩,进行了股份合作制的试点。实践证明股份合作制具有自愿组合、自筹资金、规模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的特点,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有利于市场经济发展。建立股份合作制经济林基地,以全新的企业管理方式进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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