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掏鸟十六只 被判十年半
摘    要:正近日,河南新乡一大学生因在家乡猎捕16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和购买1只苍头鹰,而被判刑10年半,引发争议。有人认为判刑过重,也有人认为保护濒危野生动物并不为过。判决书显示,"90后"的闫啸天原是郑州一所职业学院的学生,2014年7月,他在家乡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和朋友王亚军在该村一树林内猎捕了12只燕隼。饲养过程中逃跑一只,死亡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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