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使用砷制剂作为畜禽促生长剂是大势所趋 有机砷制剂的“入骨”之毒—砷制剂在养殖生产应用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及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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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袁旭鹏,范志勇.禁止使用砷制剂作为畜禽促生长剂是大势所趋 有机砷制剂的“入骨”之毒—砷制剂在养殖生产应用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及对策[J].中国动物保健,2008(1):6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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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袁旭鹏 范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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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农业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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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有机砷制剂有氨苯胂酸(商品名:阿散酸)和硝基羟基苯胂酸(商品名:洛克沙生),由于其确实存在药物残留和环境毒性,农业部在《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饲料使用规则》中,已明确将二者列为禁用品。在动物饲料中应用的有机砷虽然无急性毒性,但长期使用或过量添加会引起动物组织器官崩溃,同时抑制多种组织酶的活性。研究表明,不同砷化物的药理和毒理作用本质上是相同的,砷能杀灭细菌和寄生虫,对宿主同样也有毒害作用。Adrien(1985)指出,细菌和寄生虫对含砷药物也存在耐药性,从这一角度分析,砷制剂也不可能成为“后抗生素时代”替代抗茵药物的新产品。虽然有机砷制剂作为畜禽促生长剂可能在短期内获得一些经济效益,但长期使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却难以避免,进而影响到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禁止使用砷制剂作为畜禽促生长剂刻不容缓。笔者提出,养殖生产者已充分认识到砷制剂具促进动物生长,但是,同时更应急需认识到砷制剂具有较强的发育毒性和致癌性。本文综述了砷制剂的作用机理、毒副作用及其对生态环境的负面效应,并提出了减轻或消除砷制剂负面影响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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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有机砷制剂 促生长剂 养殖生产 畜禽 安全问题 应用 药物残留 动物饲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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