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场应设立“蜜蜂蜇人,请勿靠近”警示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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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元强.蜂场应设立“蜜蜂蜇人,请勿靠近”警示牌[J].中国养蜂,2014(5):6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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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元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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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缙云县绿纯养蜂专业合作社,缙云32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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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转地蜂场在外放蜂,经常会遇到一些意外之事。2003年6月初,我县吕氏蜂场在辽宁省凤城市东郊小溪旁放蜂采洋槐。下午2点,当地一青年在溪水中洗脚被蜜蜂蜇了一下,怒气冲冲到蜂场要100元赔偿费,并出言:"你不给,我就砸蜂箱!"蜂农无可奈何,只好花钱买平安。这是笔者亲眼所见一幕。2012年6月份,在辽宁省本溪县山区,我社李氏蜂场在当地繁殖,一过路老太太不慎被蜜蜂蜇了一下,回家后皮肤红肿,家里人跑来,要蜂农赔偿。蜂农无奈,找当地派出所解决,警察以蜜蜂为饲养动物伤人为名要蜂农出钱赔偿。蜂农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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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转地蜂场 蜜蜂 警示牌 凤城市 辽宁省 赔偿费 放蜂 溪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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