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遭遇18类欺诈可获得双倍赔偿
引用本文:叶和礼,蔡运光.遭遇18类欺诈可获得双倍赔偿[J].农家参谋,2006(5).
作者姓名:叶和礼  蔡运光
摘    要: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遭遇以下18类欺诈行为,可获得双倍赔偿:1.故意掩饰商品或者服务中存在的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缺陷的;2.在商品中掺假、以假充真、以次顶好,或者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受污染商品的;3.销售商品数量不足的;4.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或者以不合格服务冒充合格服务的;5.销售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的;6.采取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优惠价等欺骗价格表示的;7.以虚假的说明、标准、样品、演示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8.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