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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约定试用期待遇,用人单位能“随意”发工资吗?
摘    要:<正>编辑同志:我应聘到某公司做销售人员,公司和我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为8个月。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待遇是"试用期满合格录用后每月工资3 500元",但没有约定试用期的工资。一个月后,公司只给了我800元工资。后来我了解到公司中像我这样相同岗位的销售人员中,工资待遇最低的是每月2 500元。请问:该公司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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