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自家微耕机替人耕地受伤法院判雇主补偿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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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寅,李思山,彭忠义.用自家微耕机替人耕地受伤法院判雇主补偿3万元[J].中国农机监理,2014(7):2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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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寅 李思山 彭忠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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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湖北省郧西县男子许某用自己的机械为他人耕地时受伤,郧西县人民法院近日判决雇主叶某在无过错责任情况下补偿许某3万元。许某系郧西县安家乡农民,2011年买了一台农用微耕机,为同村人翻耕土地,每亩收40元钱。去年10月,同村村民叶某请许某为他家翻耕土地。10月21日8时左右,许某用微耕机耕完上面一块地,欲换另一块地耕作时,微耕机的犁突然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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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民法院 补偿 雇主 受伤 耕地 微耕机 无过错责任 郧西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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