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蜂路上法律维权二三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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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钟吉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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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省集安市清河镇钟氏蜜蜂园,吉林,集安,134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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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7年7月份,我市青石镇财政所强暴执法,受市地税局委托收取蜂农蜂蜜特产税。以李易谷为代理人,6名蜂农为原告的一起民告官诉讼,经二次开庭审理无结果,经法庭工作人员调解,被告认错,要求蜂农撤诉且主动承担起诉费后告结。一场行政诉讼使笔者懂得了法律维权,学会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04年冬,笔者南下江西湖口县进行蜂群春繁,汇款浙江省海盐县和甘肃省天水市邮寄蜂机具,数日后收到了张青乡邮政局邮递员送来的包裹和通知单同时收取27元钱的特快专递费(蜂场距邮政局约1km),声称江西省邮政局有文件规定。笔者虽对此项收费持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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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 维权 养蜂 行政诉讼 工作人员 合法权益 蜂农 地税局 代理人 执法 |
修稿时间: | 2005-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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