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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能继承经营决策权难分享
引用本文:朱凌琳.股东权能继承经营决策权难分享[J].中国牧业通讯,2004(4):67-67.
作者姓名:朱凌琳
摘    要:北京市丰台区张敦庄村有一家草坪中心,该中心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为王之梅、李立(化名)2人。中心注册资金100万元,其中王之梅出资55万元,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5%;李立出资45万元,占企业注册资本的45%。10多年来,草坪中心在2人的苦心经营下,生意做得越来越好。

关 键 词:股东权  继承权  经营决策权  股份合作制企业  草坪中心  财产权益  北京市  丰台区  张敦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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