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与考试管理有新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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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尹和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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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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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省农机局于7月25日以湘农机监发[2001]21号文发出通知,就加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与考试管理工作作出新规定:①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由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负责;农机化培训学校的年检和《农机化技术培训许可证》的核发工作由省农机局科教处负责。②严格执行培训许可证制度。凡是开展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的单位,必须取得《农机化技术培训许可证》,对未取得培训许可证的单位所培训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市、州农机部门不得核发《培训结业证》,农机监理部门不得组织考试和核发《驾驶证》。③农机培训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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