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管局将取消进口付汇备案的三种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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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下发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取消部分进口付汇备案类别有关问题的通知》 ,决定自2003年4月1日起 ,取消“先支后收转口贸易”、“境外工程使用物资”和“超比例超金额预付货款”三种类别的备案登记。《通知》称 ,今后进口单位在办理上述贸易方式项下购付汇时 ,不再需要事先向外汇管理部门申领《进口付汇备案表》 ,可持规定的付款凭证和商业单据直接到银行办理购付汇手续。《通知》指出 ,进口付汇备案是外汇局对部分贸易和结算方式项下进口付汇的管理手段之一。为应对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新形势 ,促进对外贸易发展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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