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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税收征“十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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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加强农业税收征管改革,规范征管行为,正确执行农业税收政策和各项征管制度,防止侵犯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案(事)件的发生,要求农业税征收坚持“十不准”。 税务总局所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指出,目前农业税收征管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地方利用征税权搭车收费,税费混征问题没有根本解决;有的地方违反税收政策规定,平摊农业特产税;少数农业税收征管人员和协税员政策法制观念淡薄,作风简单粗暴,甚至非法扣押农民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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