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简要案情四川省某县几位动物防疫监督员在执行公务时 ,发现该县某肉贩出售未经检疫的3头猪肉 ,即以该肉贩违反《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的第十一条“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为由 ,按“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防疫法”)第四十八条 ,处以罚款300元。案情分析1.案情有不尽完整之处。笔者认为 ,案情有不足之处 :一是并未指明该肉贩是否持证(动物防疫合格证 )经营 ;二是发现肉贩出售3头猪肉时有无销售行为 ,如有销售行为则销售量、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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