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农机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发展对策 |
| |
引用本文: | 邢兆营.济南市农机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发展对策[J].农业机械,2010(14). |
| |
作者姓名: | 邢兆营 |
| |
作者单位: | 山东省济南市农机监理站; |
| |
摘 要: |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颁布与实施,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科学界定了农机监理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赋予了农机监理部门在行政管理中更多的主动性。本文针对当前进一步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及济南
|
关 键 词: | 主体地位 农机安全监理 监理人员 思想观念 济南市 道路交通安全法 农机监理工作 农机安全生产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