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2个部门通知要求严禁违法猎捕和经营陆生野生动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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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文.国家林业局、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2个部门通知要求严禁违法猎捕和经营陆生野生动物[J].国土绿化,20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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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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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国家林业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民航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适应形势需要做好严禁违法猎捕和经营陆生野生动物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部门都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十六大精神,坚持执政为民的高度,把加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部门的职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严格把关,制止各种破坏陆生野生动物的行为。国家林业局、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2个部门通知要求严禁违法猎捕和经营陆生野生动物@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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