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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政策
摘    要:2012年7月2日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等部门共同发布了《2012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执行预案的早籼稻主产区为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5省(自治区)。其他产区由省级人民政府自主决定。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每500克1.20元,以2012年生产的国标三等早籼稻为标准品。

关 键 词:早籼稻  收购价  主产区  农业部  标准品  执行时间  财政部  人民政府  自治区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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