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怎样防止债务人死亡导致“人死债烂”
作者姓名:廖春梅
作者单位: 
摘    要:<正>编辑同志:《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债务人死亡后,其生前所欠债务的清偿应当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这就导致了当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只有人死债烂。

关 键 词:债务  死亡  有效保护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