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落实水土保持法从自身做起 |
| |
引用本文: | 万华.夷陵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落实水土保持法从自身做起[J].中国水土保持,2014(3). |
| |
作者姓名: | 万华 |
| |
作者单位: |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水土保持局; |
| |
摘 要: | <正>宜昌市夷陵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为全力推进水土保持法的贯彻落实,从自身做起,带头履行水土保持法定责任与义务,凡涉水项目将积极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及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为推动其他行业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夷陵区是全国笫一批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也是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的创建单位。在推进水土
|
关 键 词: | 水土保持法 水行政主管部门 夷陵区 水土保持方案 水土保持措施 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 责任与义务 能力建设 水土保持工作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