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保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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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梅宏鸣.赣县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保廉政风险防控管理[J].中国水土保持,20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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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梅宏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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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赣县水土保持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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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赣县水保局不断完善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违法行为处罚、设施验收等四项制度,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在规范、高效、科学、便民、廉洁等方面有显著提高。一是完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程序。在管理权限内对不同规模和类型的生产建设项目,规定接受水土保持方案的条件、行政审批的程序。只能以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开展工作,不能随意增减,避免小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附送大量的附图和附表等,避免以会议形式对相对简单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技术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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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生产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 技术审查 水土保持监督 管理权限 风险防控 小型项目 水保局 监督检查 水土保持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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