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标准文本中非法定计量单位有效性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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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庞世伟.旧标准文本中非法定计量单位有效性探讨[J].海洋与渔业,2007(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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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庞世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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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庞世伟(广西北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北海市北海大道东段,53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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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在我国实行的四级标准体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中,国家和行业标准中仍然存在着相当数量的旧标准.这里所说的旧标准是指1990年前制订发布,后来没有重新修订,目前仍然有效在用的国家行业标准.产品质量检验人员在使用这些旧标准时,有可能对旧标准中一些非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有效性产生误解.譬如1987年5月8日发布的GB 7916-1987《化妆品卫生标准》,该国家标准中对化妆品有毒物质汞、铅、砷的限量要求,仍然使用"ppm"为计量单位(汞限量1ppm、铅限量40ppm、砷限量10ppm),1990年以后,"ppm"已属于禁止使用的非法定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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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标准文本 中非 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有毒物质 卫生标准 化妆品 有效性 标准时 使用 检验人员 产品质量 国家行业标准 重新修订 存在 企业标准 地方标准 国家标准 标准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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