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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加盖村公章,村委会应否连带偿还?
引用本文:杨学友.借款加盖村公章,村委会应否连带偿还?[J].山西农业:致富科技版,2014(19):46-46.
作者姓名:杨学友
作者单位:辽宁省锦州市人民检察院
摘    要:案情] 张家村原村委主任张某与邻村三河屯村村委主任肖某是老相识。2011年,三河屯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前夕,肖某找到巳退职多年、经营个体运输业的张某借钱,理由是退职后打算经营个体种子销售店。老相识借钱不好推脱,为有个保障,张某提出,借钱行,最好加盖村委会公章,二人一拍即合。肖某以三河屯村委会要搞综合服务公司为由,向张某借款15万元,期限2年,利息15%。3天后,张某将15万元打入肖某账户。

关 键 词:村委会  加盖  换届选举  种子销售  服务公司  运输业  主任  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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