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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被代领而未转交,用人单位应担连带赔偿责任
引用本文:袁梅.工资被代领而未转交,用人单位应担连带赔偿责任[J].农村百事通,2010(4):86-86.
作者姓名:袁梅
摘    要:编辑同志:我系一家公司的职工,一个月前,公司财务人员发工资时见我未到,为图方便遂叫与我同寝室的一名员工代领。可该员工并未将工资转交给我,而是于当天逃走了。公司就此以其已经实际发出、不可能支出双份工资为由拒绝对我给予任何补偿。请问:公司究竟应否担责?

关 键 词:赔偿责任  工资  财务人员  无权代理  员工  用人单位  被代理人  公司  转交  代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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