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被代领而未转交,用人单位应担连带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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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袁梅.工资被代领而未转交,用人单位应担连带赔偿责任[J].农村百事通,2010(4):8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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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袁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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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同志:我系一家公司的职工,一个月前,公司财务人员发工资时见我未到,为图方便遂叫与我同寝室的一名员工代领。可该员工并未将工资转交给我,而是于当天逃走了。公司就此以其已经实际发出、不可能支出双份工资为由拒绝对我给予任何补偿。请问:公司究竟应否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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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赔偿责任 工资 财务人员 无权代理 员工 用人单位 被代理人 公司 转交 代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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