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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省家庭农场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
摘    要: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关于发展家庭农场的精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浙政办发2012]73号),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浙江省家庭农场登记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关 键 词:家庭农场  浙江省  加快发展  暂行办法  农业经营主体  现代农业  法律法规  工商登记  发展活力  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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