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地区野鸭对冬放鱼种的危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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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中裕 高宗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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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陕西城固县水电局 [2]陕西汉中师范学院生物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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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1970年以来,汉中地区在渔业生产中,将过去的冬季投放鱼种,改为春季投放。其原因是防止野鸭危害鱼种。但目前在渔业生产单位,仍有争议。一种意见是:冬放改为春放,可以防止野鸭吃鱼,提高放养成活率。另一种意见是:野鸭不吃鱼,冬放改春放,缩短了养殖鱼类的生长期,影响成鱼产量。为了查清野鸭与渔业生产的关系,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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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野鸭 鱼种 汉中地区 投放 养殖鱼类 生长期 放养 渔业生产 意见 成鱼产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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